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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4/10) 國立臺北大學徵學務處衛保組-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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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徵學務處衛保組-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4/04/10~114/04/23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2.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3. 具護理實務工作經驗優先(若具學校衛生工作背景者尤佳)
  • 工作項目:
    1. 教職員生緊急傷病處理與衛生保健工作
    2. 衛生保健行政工作
    3. 協助學校健康促進活動計畫執行
    4. 健康中心職務代理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衛生保健組(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聯絡方式:
    • 薪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學士學歷第一年3萬5千200元起薪。
    • 工作時間:8:00-17:00 (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試用期3個月,代理期間預定為到職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即行解聘。)
    • 採通訊報名方式:
      1. 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證照或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
      5.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應徵方式: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5點送達本校,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 甄選方式: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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