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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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大學徵學務處衛保組-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4/04/10~114/04/23
- 資格條件:
- 國內外護理相關系所畢業
-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或護士證書者
- 具護理實務工作經驗優先(若具學校衛生工作背景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教職員生緊急傷病處理與衛生保健工作
- 衛生保健行政工作
- 協助學校健康促進活動計畫執行
- 健康中心職務代理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大學三峽校區衛生保健組(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
- 聯絡方式:
- 薪資:依「國立臺北大學聘僱人員報酬標準表」規定學士學歷第一年3萬5千200元起薪。
- 工作時間:8:00-17:00 (本職缺係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之職務代理人,試用期3個月,代理期間預定為到職日起至114年11月14日止,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即行解聘。)
- 採通訊報名方式:
- 履歷表(含相片及自傳)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護理師或護士證書影本、相關專業證照或經歷證件等資料影本
- 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 應徵方式:以A4紙張雙面列印依序裝訂成冊,於收件截止日民國114年4月23日(星期三)下午5點送達本校,可親送或掛號郵寄至新北市三峽區大學路151號國立臺北大學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學生事務處衛生保健組護理師職務代理人」,逾期不予受理。
- 甄選方式:書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 甄選結果:甄選錄取人員將個別通知,本職缺正取1名,並視成績增列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內(含正取人員報到後於三個月離職者)有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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