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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總務司徵求約僱職務代理人1名

一、資格條件 :
(1)具學士以上畢業學歷。(2)熟諳電腦文書處理。(3)具溝通協調及獨立作業能力。(4)具採購證照或經驗者尤佳。(5)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二、工作內容:
(1)辦公環境事務與家具設備之採購、招標及管理維護事項。(2)本部保全招標採購及管理。(3)臨時交辦事項。

三、工作地址:
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考選部總務司第二科。聯絡方式

四、聯絡方式:
請於109年7月3日前(星期五),以郵戳為憑將:(1)履歷表(須附照片)。(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曾有工作經驗,請附上證明文件等資料寄達: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考選部總務司第二科收(信封上註明:應徵 總務司職務代理人 並寫明寄件人姓名、住址、聯絡電話),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評選方式:
(1)書面資料審查。(2)書面資料資格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時間。

六、備註:
(1)本職缺屬留職停薪職務代理,職務代理期間自109年8月3日至110年1月28日止(2)代理人員於代理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3)資格條件審查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條件審查不合者或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5)正取如未報到,依序由備取者遞補,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薪資:比照「約僱人員支給報酬標準表」280點報酬薪點支付估算,月支酬金為新台幣34,916元,另本部支付機關勞健保及離職儲金部分,受僱人仍需自付部分勞健保費及6%離職儲金。(7)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8) 需求單位連絡人:侯先生,電話:(02)22369188,分機3064。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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