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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6高考法律廉政上榜學員包○超(文字經驗談+成績單)
106高考法律廉政上榜學員包○超自己獨門的一套準備哲學。希望我的想法能對看這篇文的你有所助益。 (一)讀書方法及相關問題:我想把讀書方法寫在前面,至於考試科目所需要的用書寫在後面,因為我覺得這部分比較重要。另外,這部分可能夾雜之前的考試經歷、背景等等,但都屬於方法的一部分,就不特別獨立出來。 管見不太愛做考古題,也不太愛寫筆記,更不愛看補習班的書。舉幾個例子來說:
在此,或許可以解答為何一篇法律廉政心得文中,不時出現政治學的字眼。先前考了二年調查局特考,第一平均差9分,第二年平均差0.7分,之後因為年齡關係轉考法律廉政。 所以當考生當了三年,但我三年中讀書方法不太改變,幾乎都是重複的閱讀,沒有什麼取巧的地方,既然沒有取巧,就需要較長的讀書時間,故一天大概都念10個小時以上,早睡早起,作息正常,會去跑步運動,方法就是這麼簡單。 但既然需要重複閱讀,書本的內容對我來說就很重要,再加上在念研究所時期,讀了許多的英文文獻,深受外國作者那種簡明扼要、邏輯清楚的寫作方式,所以我對補習班那種很像剪貼式的敘述方式就不太習慣,也因此我多半都看教授寫的書或是翻譯文學,特別是群學出版社出的書籍。若說我手邊最常看的補習班用書,就是紀綱的刑法、刑訴。老師講話快、廢話少,一堂課實是充實,不過,說真的我最後幾乎都是聽課沒在看書,當然有記錄起幾分幾秒是重點部分以利我下次複習,不可能再從頭聽。現在想想,紀綱老師帶給我的應該說是精神上的激勵,變成看書累的時候之調劑。 關於筆記,我想版上很多人都做了很多筆記,考場的時候也一堆人拿筆記複習。其實,我也是有記些筆記,但大都記一記沒再去看。筆記是讓你快速複習用的,但我習慣在書本上做記號,再加上我看書時間長,段落在哪都蠻清楚的,所以我是拿一本書翻閱重點的方式來複習,故並非一定要做筆記,沒有作筆記也不用害怕,希望這個想法能對是否考慮要做筆記的人,有所幫助。 關於做考古題,我想真的是蠻重要的,或許我就是因為少做,所以雖然上榜但名次不高,但我心裡還是有否定的聲音,唯一肯定作考古題的是「刑法」。今年我在考前一個多月列印了不少「105法律座談會刑事類問題」,研讀之後,導致我在考場上有幾題都沒標示「構成要件」,舉例來說,第三題我就直接寫:為恐嚇取財與詐欺取財的區辨云云,這是因為我覺得和「105法律座談會刑事類問題第24號」很像,只不過第24號是加重詐欺,導致我根本沒用三階(當然該補的違法性與罪責也是有補),一方面是實務甚少清楚表示三階之故,一方面也是我考古題做太少。 但其他考科的考古題我想就不是這麼必然。現在許多題目其實都偏向解釋名詞,甚至怪異名詞,或是很明顯就是要列正反兩說,書本看熟應該基本盤就有了,考古題的書寫是避免在考場上被重重包裝的考題驚訝突襲,至於一拍兩瞪眼的「公務員是否有罷工權」無關考古題。一天就是24小時,做考古題就是擠壓看書時間,這是取捨問題,可以選擇看考古題的題目,促進思考,但不用特別去寫,是折衷的方式,這是我唸書的心得,給在考慮是否做考古題的人參考。 最後,我想說說心態的問題。 因為我不喜愛筆記、考古、補習班,這三者幾乎是上榜生所憑恃的利器,那如何考上?考試除了充實自己,結果也是頗重要。我的方式就是單純。一本書放在面前就閱讀它,看久了,其他章節能融會貫通,別的章節能加進來了,這在社會學、政治學或許是蠻重要的部分。 所以要不要特別去考其他考試類別練筆?其實不需要,但也可以去,所以這件事就變得沒那麼重要。舉我自己例子來說,去年聽了紀綱說:法廉很值得一考,對於要考司法特考的人,是練習的好機會,所以報名了法廉。結果刑法首二題考了二題名詞解釋,但今年四題實例題:刑訴去年考了6x分,今年41分,讓人不禁懷疑自己的實力,所以練筆這件事,其實沒這麼重要,關鍵戰役打贏就好。 落榜幾次,考了幾年,停損點如何?這是個大哉問。關乎個人的生活背景、智識、意志力等等。但我的想法是「環境允許」,能全職考生就全職考生,不要想著兼職,你家境允許,兼職賺的錢是要出國玩?看演唱會?考試最重要的就是時間了。 外在環境處理妥善後,就是自己了。我想,不如就不要設停損點。一來,人生有幾次可以完成自己的夢想,過往想過的幾件事情,變成現實的有多少;二來,國考的世界其實不比外界複雜,每年的報考人數就擺在那、錄取分數也可估計、開幾次刑庭會議等等,而走出國考世界,兜了一圈或許還是回到這。最後,不設停損點,會讓事情簡單多了。 (二)書單:對於什麼百分、破題書、題型破解,這是一本XXX解題書、林山田瞿海源陳敏陳義彥教授等人之著作,這些版友推薦到不行的書就不羅列在下,以下挑幾本我看過且覺得不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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