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種類
原住民特考法制
原住民特考法制:考試介紹/工作內容/分發單位
原住民特考法制:考試介紹
原住民特考為選拔原住民行政及技術人員,從事原住民地區地方自治及經濟建設工作。目前本項考試分設一、二、三、四、五等考試。原住民族特考錄取人員須經訓練,並應按錄取分發區、依其考試成績,並參考其志願,依次分配地區或事務之中央及地方所屬機關(構)、學校之職務訓練。考試及格人員,訓練期滿翌日起服務3年內,不得轉調;實際任職6年內並不得轉調。
原住民族特考是政府為照顧具備原住民族身份所制定的公職考試,其身份規定會造成報考人數相對一般公職人數少;也因其考試科目與地方政府特考和高普初考科目雷同,可以一起準備增加上榜機率。
法制人員是在各個部會裡的法規會和部會所屬機關所設的法制室,負責辦理各項法規之制定、修改、釋義、提供諮詢等法律事務,有時還必須主持調解程序,處理調解事件,因此必須具備專業的法律知識,扮演好幕僚單位的角色,替政府審議與施政有關的法令,攸關政府施政的成敗,與人民的權益。考試科目和司法特考的考試科目大致相同,在同一年中有多種考試選擇,一次準備就能有多次的上榜機會。
原住民特考法制:工作內容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法學之知能,對施政有關法令制度與法令規章之之研擬、核議、諮商、解答,訴願、申訴、再申訴、復審、國家賠償與調解事作之審議及立法方面之輔助事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原住民特考法制:分發單位
縣市政府、鄉鎮市區公所等。
想了解考神網相關課程
請填妥下列相關資料,服務人員將儘速與您聯繫。
我想找顧問
客服電話
考神網Fam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