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警察、一般警察、鐵路特考暫定需用名額

考選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月8日
發文字號:選特三字第1101500010號
主旨:舉辦110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一般警察人員、國家安全局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及110年特種考試交通事業鐵路人員、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考試。
依據:公務人員考試法第18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考試等別(資位別)、類別組(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

  1. 警察人員考試:等別、類別組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1。
  2. 一般警察人員考試:等別、類別組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2。
  3. 國家安全情報人員考試:等別、組別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3。
  4. 鐵路人員考試:資位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4。
  5. 退除役軍人轉任考試:等別、類科及暫定需用名額詳如附表5。
  6. 前揭暫定需用名額得視考試成績及用人需要,擇優增減錄取。用人機關如需臨時增列需用名額,於典試委員會決定錄取標準前,經考試院核定後,得增列需用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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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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