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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9/26) 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誠徵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誠徵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5等280薪點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1/09/26~111/10/03
  •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2. 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之規定,無性侵害之犯罪紀錄者。
    3. 依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無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者。
    4.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5. 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1.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2.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 繳驗證件:報名時繳交報名表及下列證件影本各1份(以A4格式裝訂成冊)
    1. 甄選報名表(如附件,並請貼妥最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照片1張)。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件;男性另附退除(免)役證明。
    3. 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4. 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無則免附)
    5. 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6. 簡歷表(如附件)。
    7. 簡章、報名表及簡歷表請自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網頁/所有消息下載。
  •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郵寄報名: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掛號寄達本校人事室(33643桃園市復興區長興里10鄰羅馬路4段207號,證件不齊或逾期寄達恕不受理;電話:03-3822178轉71)【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並請電洽確認)。
    2. 親送報名: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4時前將報名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送達本校人事室,證件不齊或逾時報名均不受理(送件前請先電洽送件時間)。
  • 工作項目:
    1. 本校學生傷病處理及健康中心業務。
    2. 公文收發處理相關業務。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桃園市復興區長興國民小學(桃園市復興區長興里10鄰羅馬路4段207號)
  •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03-3822178轉71人事室陳先生
  • 職缺相關附件:111年約僱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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