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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09/30) 111年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等8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111年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等8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

  • 護理師:
    • 級別:師(三)級
    • 甄選員額:正取6名、備取12名
    • 工作地點:鳳西國中、阿蓮國小、後勁國小、中洲國小、六龜國小、民權國小
  • 簡章公告:111年9月30日(五)至111年10月14日(五)止
  • 報名時間:111年10月14日(五)
  •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2樓實習輔導處。
  • 初試時間:111年10月23日(日)(筆試)
  • 初試地點: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69號)
  • 複試時間:111年10月30日(日)(資訊能力實作、術科、口試)
  • 複試地點: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69號)
  • 錄取公告:111年11月1日(二)
  • 甄選簡章:111年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等8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
  • 工作內容:
    1. 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2.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3.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4. 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5.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6. 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7. 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教工作。
    8. 指導師生各項緊急救護技巧。
    9. 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10. 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11. 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12. 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13. 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14.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個別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 應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1. 曾任或現任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2. 衛生所或公立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3. 公私立學校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3. 護理工作認定:
        1. 職稱為護理師、護士或護理官,均屬從事護理工作。
        2. 其他職稱或稱謂(含護理教師或其他護理臨床教學工作者),提出之相關證明書上須註明『從事護理臨床工作』字樣。
      4. 因涉及基本報名資格條件認定,報名時倘未攜帶護理師證書「正本」及年資相關服務證明書「正本」者,不予受理報名。
    • 共同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 則」之任用資格。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 第1項之規定。
      4.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5. 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6. 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 第1項之情形。
      7. 全時專任之定義節錄自銓敘部110年10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05396693號函,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 甄選方式:
    1. 初試(筆試):
      1. 綜合護理(佔20%):50題。含內科、外科、產科、兒科、精神科與公共衛生護理學。
      2. 學校衛生護理學(佔20%):50題。
    2. 複試:
      1. 資訊能力實作(佔10%):Excel、Word等;作業系統:Windows 11;環境設定:Office2021;輸入以微軟新倉頡、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合法授權之輸入法軟體(請於複試報到時提供證明,以供查驗),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試資格。
      2. 口試(佔20%):含工作理念、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3. 術科(佔30%):CPR及情境判斷操作,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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