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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1/10/19) 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 徵才機關: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約聘6等280薪點(月薪36,316元)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1/10/19~111/10/31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1. 衛生所醫療門診。
    2. 公共衛生及地段管理等相關業務。
    3. 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389號(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
  • 聯絡方式:
    1. 符合資格且有意任職者請檢具以下資料於111年10月31日下午5點30分前送達本所(新北市鶯歌區文化路389號)新北市鶯歌區衛生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人員並檢附: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含自傳);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最高考試證書影本;3. 護理師證書影本;4.相關工作經驗證明(足資證明工作經驗內容之資料如離職證明等5.身份證影本。
    2. 聘用期間: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回職復薪前1日止。本職缺須依年度計畫聘用簽約,聘用期滿或聘用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3. 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惟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本甄選案均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
    4.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2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至111年12月底為止,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5. 聯絡電話:(02)26702304分機66林護理長。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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