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112年護理師甄選簡章
- 報名日期:112年6月15日(四)17:00前
- 初試日期:112年6月28日(三)
- 複試日期:112年7月4日(二)
- 榜示日期:112年7月6日(四)
- 甄選名額:護理師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錄取名額:正取1名(預估缺),備取2名
- 預估出缺時間:112年8月1日(星期二)。
-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所列各項年資須合計5年(含)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年資需檢附服務證明文件且應加蓋「機關關防或印信」,如未加蓋不予採計,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
-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 未曾受懲戒處分、記過以上行政處分。
-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工作內容:
- 辦理本校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慢性病個案管理和傳染病防治及緊急與傷病照護、辦理各項預防接種事宜、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含登錄及通報)、學生健康檢查及資料管理(含各項健檢、資料統計分析及報表製作輸出上傳等)、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管理、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設備財產保管維護及醫材申購與管理、急救設備維護(AED)、學生團保、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工作等相關業務。
-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等,例: 學生如有緊急重症送醫需求時,須有一位護理師陪同至醫院。
- 報名方式:
- 現職公務人員: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採線上應徵方式辦理,於112年6月15日(星期四)17:00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
- 非現職公務人員:以下2種方式擇一方式辦理
- 請自行列印報名表,並將該報名表連同甄選簡章「九、報名應繳表件」以A4紙影印,依序排列,載明「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於112年6月15日(星期四)前以限時掛號方式郵寄至臺北市士林區忠誠路二段207巷3號-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應徵護理師職缺」,資料不完整或證件不齊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應徵資料恕不退還。報名文件未依時限寄送,一律視為不合格,(聯絡電話: 02-2874-9117#1901)。
- 以電子郵件報名,填妥報名表連同本簡章「九、報名應繳表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於 112年6月15日(星期四)17:00前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並於主旨註明「姓名+應徵護理師職缺」,檔案收到後會回信通知,如未收到回信,請電洽02-28749117#1901人事室確認。
- 甄選簡章:臺北市立臺北特殊教育學校112年護理師甄選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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