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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7/25)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國立嘉義高級工業職業學校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依據: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任用法暨其施行細則、公務人員陞遷法暨其施行細則、護理人員法暨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 職稱:護理師 / 師(三)級
  • 名額:正取1,侯補2
  • 工作內容:
    1. 辦理學校各項衛生及健康促進與環境教育等相關業務。
    2. 配合學務處衛生組相關業務規劃與執行(健康促進計畫執行如:菸害防制、健康體位、疫苗接種業務等...)。
    3. 本校師生健康護理工作、健康檢查異常追蹤及矯治、個別或團體衛教。
    4. 健康中心衛生保健器材設備及衛材之請購及維護管理。
    5. 學生各項健康資料電腦建檔及上傳。
    6. 協助事故緊急救護、聯繫照護事宜之處理。
    7. 傳染病防疫規劃、控管及通報(肺結核、流感..等)。
    8. 協助學務處衛生組的防疫工作執行與推動。
    9.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10. 衛生組相關之公文處理與工作協調。
    11. 配合學校業務彈性調整上下班值勤時間。
    12. 其他業務臨時交辦事項。
  • 備註:
    1. 職務出缺日期為112年9月3日。
    2. 侯補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確定之翌日起算。
  • 報名資格條件:
    1. 基本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滿10年者。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
      4. 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5.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事。
      6.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2. 資格條件:具備下列資格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專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
      2.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須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5年(含5年)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12年6月30日止)。
  • 公告日期:112年7月25日(星期二)至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止。
  • 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星期一)止(請以限時掛號郵寄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 甄試日期及方式:
    1. 初試:
      1. 公告名單:112年8月7日(星期一)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參加初試人員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個別通知,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2. 甄試日期:112年8月9日(星期三)上午8:10~8:40報到。
      3. 甄試方式:採筆試,以護理專業知識(含學校護理專業知識)為範圍。
      4. 成績公告:112年8月10日(星期四)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個別通知。
    2. 複試:
      1. 公告名單:112年8月11日(星期五)下午6時前於本校網站首頁公告參加複試人員名單,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再個別通知,亦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異議。
      2. 甄試日期:112年8月14日(星期一)上午8:10~8:40報到。
      3. 甄試方式:實作及口試。
      4. 成績通知:112年8月15日(星期二)上午12時前e-mail至參加複試人員信箱,請自行查閱。
  • 甄選方式、配分比例:
    甄選
    方式
    項目 配分
    比例
    甄試
    時間
    範圍 
    初試 筆試  40% 80分鐘 護理專業知識(含學校護理專業知識)
    複試  實作 35% 10分鐘 情境判斷及實務操作
    口試 25% 10分鐘 得攜帶個人資料文件等供委員參考
    備註 實作、口試甄試時應考人經3次唱名未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 錄取公告:正取及候補人員名單於112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12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看,不另行通知。
  • 下載檔案: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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