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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8/04) 112學年度臺北市立數位實驗高級中學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112學年度臺北市立數位實驗高級中學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職務列等:師(三)級
  • 錄取名額:正取1;備取2
  • 工作內容:
    1. 擬訂學校健康促進計畫。
    2. 衛生保健設備財產、物品管理。
    3. 辦理師生個案管理、師生緊急傷病處理、慢性病及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矯治追蹤及健康紀錄統計報告。
    4. 校園傳染病防治、疫苗接種、通報與衛教。
    5. 辦理師生護理指導及健康促進活動。
    6. 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及急救設備維護(如AED)。
    7.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理。
    8. 協助學校衛生及保健相關業務。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
    1. 吉林基地(臺北市中山區吉林路110號5樓)
    2. 弘道基地(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
  • 資格條件:具中華民國國籍且無雙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年齡未滿65歲(47年6月30日後出生),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依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4條規定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2.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具醫事人員檢覈考試及格證書及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護理人員實務工作經驗5年(含5年)以上,並持有服務證明者(年資採計至112年7月31日止)。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之一,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5.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係屬陞任)之公開甄選。
    6.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報名方式:
    1.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2年8月11日(五)17:00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先至本校網站下載填妥甄選報名表(含近3個月內正面半身彩色照片),連同相關證明文件[依順序將甄選報名表(附件1)、自傳(附件2)、身分證正反面、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相關經歷證明、現職派令、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切結書(附件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5),相關證書或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身障手冊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檔名為應徵護理師-姓名OOO後上傳。
    2. 非現職公務人員,請以電子郵件報名,填妥甄選報名表(附件1)、自傳(附件2)、身分證正反面、護理師證書、畢業證書、切結書(附件3)、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附件5)、相關經歷證明及證書或英語能力測驗合格證明、身障手冊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檔名為應徵護理師-姓名OOO,於112年8月11日(五)17:00前將檔案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檔案收到後會回信通知,如未收到回信,請電洽02-23715520#160人事室確認]。
    3. 年資採計方式:
      1. 所提出之證明文件,經審查合格者,始可採計;所有採計年資合計後,不足1個月部分,不予採計;所附證明文件不完整或無法辨識者,均不予採計。
      2. 公私立學校擔任護理教學,非實際臨床工作者,其任職年資不予採計。
      3. 公私立醫院服務證明,應註明服務單位及工作內容,未註明者不予採計。
      4. 如任職為委外單位或實習之服務年資,均不予採計。
      5. 約聘、約僱人員或代理人員之年資得採計,惟請於服務證明文件註明「該員之薪資係採月薪制─按月支薪」始可採計,如未註明或無法確認者不予採計。
      6. 上述所附服務證明文件應加蓋「機關(機構)關防」,如未加蓋機關關防不予採計,惟機關(機構)證明格式以電子簽章列印表示者,應加蓋經手人職名章以示正本,且該文件不得有任何塗改,始得採計。
  • 初試:
    1. 甄試日期:112年8月15日(二)9:30~11:00。
    2. 甄試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公園路21號─數位實驗高級中學弘道基地。
    3. 甄試方式:採筆試方式實施,測驗時間90分鐘。筆試範圍如下:
      1. 學校衛生及學生健康照護等相關知能。
      2. 學校衛生行政(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
      3.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
  • 複試:
    1. 甄試日期:112年8月17日(四)08:30-09:00
    2. 甄試方式:採實作及口試。
  • 結果公告:112年8月31日(四)17:00前
  • 相關附件:112學年度數位實中護理師甄選簡章(公告版).pdf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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