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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12/22)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甄選公告(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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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甄選公告

  • 職稱: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官等職等:聘用六等3階312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0,466元/月)
  • 名額:2
  • 性別:不限
  • 工作地:02-新北市
  • 上網期間:自112年12月22日(星期五)~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
  • 資格條件:
    1. 具有護理師證書。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 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 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義務。
  •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健康中心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標準:312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0,466元/月。
  • 工作地址:新北市林口區仁愛路2段173號 新北市立林口高級中學
  • 聯絡方式:
    • 報名手續: 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2年12月25日下午15時前以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 繳交證件:
      1. 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護理師證書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文件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甄試程序:
    1.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2或3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3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2. 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3.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總機02-26009482分機500或501;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學務處陳主任:分機300。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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