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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4/26) 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徵約僱人員(護理人員職務代理)(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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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徵約僱人員(護理人員職務代理)

  •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04/26~113/04/30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3. 以上須具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4. 具中華民國國籍,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1. 綜理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新北市石門區中央路1-9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將個人履歷表(附簡要自傳並請務必簽名)、身份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士或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相關證照、相關經驗證明書等影本,於113年4月30日前寄新北市立石門實驗國民中學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封面請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上班時間聯絡方式),證件不齊或不實者,自行負責,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所寄資料如需退回,請附回郵信封,並寫上收信人姓名及地址。
    2. 本次視甄試結果得擇優正取1名,侯補1名,侯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依序遞補;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3. 僱用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3年5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失,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4. 按月支給約僱5等280薪點,酬金新臺幣37,800元整。
    5. 聯絡方式:(02)26381273-138;聯絡人:許小姐。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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