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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護理師徵才簡章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工作地點:所屬各區衛生所
  • 應徵時間:111/7/29(五)起至111/8/8(一)下午5時止
  • 職稱:護理師
  • 級別:師(三)級
  • 名額:7名
  • 工作項目:
    • 社區公共衛生保健及其他交辦事項。
    • 本項職務必要時需配合業務加班及假日出勤。
  • 資格條件:須同時具備下列一般條件及專業條件
    1. 一般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陞任之各項情事 。
      2.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
    2. 專業條件: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檢覈及格,並領有護理師證書,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1. 具地區級以上醫院臨床護理經驗3年以上 。
      2. 具從事公共衛生、衛生行政、長期照護等公衛實務經驗2年以上。
      3. 具衛生所或健康服務中心公共衛生護理工作經驗1年以上 。
  • 相關附件:111年護理師徵才簡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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