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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誠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新竹縣政府消防局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正取1名
  • 工作地點: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111/09/19~111/09/22
  •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及教育部認可之公私立大專護理科(系)畢業(含)以上。
    2. 領有中華民國護理師證書。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1. 受理總機;119電話報案及派遣;119線上救護諮詢;管制無線電;火警案件橫向單位聯繫。
    2. ALS個案登打;OHCA病患後續追蹤;疑似中風,異物梗塞病患後續追蹤。
    3. 精神病患送醫;疑似自殺病患;工安事件;新竹縣民意外死亡等通報。
    4. 每月精神病患及自殺通報彙整;交通事故OHCA個案彙整。
    5. 救護OHCA案件錄音檔調閱以及彙整。
    6. 協助聯繫衛生局通報COVID-19個案載送事宜。
    7. 其他事項統計資料彙整。
  • 工作地址: 新竹縣政府消防局局本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五街295號)
  • 聯絡E-Mail: [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2. 請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點選「應徵職缺」功能鍵上傳以下證明文件(請依序排列掃描成1個檔案):(1)考試院專技人員考試或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3)護理師證書(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5)工作年資服務證明、在職證明及離職證明。
    3. 報名手續須完成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作業,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經本局通知補件未於期限內補齊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退件;經審核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均恕不退件。
    4. 聯絡窗口:(03)5513522分機761黃科員。
  • 職缺類別: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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