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 首頁
  • 最新消息
  • 徵才
  • (111/10/13) 新北市汐止區汐止國民小學約聘護理師甄選公告(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新北市汐止區汐止國民小學約聘護理師甄選公告

  • 依據:依「公務人員留職停薪辦法」、「行政院暨所屬各級機關聘用人員注意事項」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辦理。
  • 甄選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期間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1個月內有效。
  • 報名資格: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具護理師執照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及工作經驗者。
    2. 為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
  • 聘用期間:本職缺為護理師育嬰留職停薪之職務代理,聘期自實際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預計至112年1月2日止),一年一聘,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 工作地點及內容:本校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待遇:以六等約聘280薪點支薪(280薪點,每點折合率新臺幣129.7元)新臺幣36,316;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等悉按相關規定辦理。
  • 報名及聯絡方式:
    1. 一律採通訊報名。
    2. 檢具公務人員履歷表(含照片、自傳、簽名及白天可聯絡電話及行動電話)、下列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1.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2.學歷證明或畢業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約聘護理師」,郵寄至本校人事室收(22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二段313號)。擇優通知面試,錄用與否恕不退件。面試時請務必攜帶前述證件及證書正本,俾憑核對。
    3. 所附證明文件如有偽造,縱因甄選前後未能察覺而錄取,一經查證屬實,立即予以解聘。如涉及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責任應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4. 報名截止日期:111年10月18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未齊全者恕不受理)。
    5. 聯絡電話:(02)26477271分機501。
  • 錄取公告: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1名,於本校校網公告之。錄取人員於簽約當日須辦畢勞健保加入及執業登錄。另錄取人員須為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之一者,違反或虛偽有不實者,無條件解聘並應自負法律上之責任。

考情來源

 

您可能還會想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