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徵約僱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約僱人員
- 官職等:約僱五等1級280薪點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2/05/11~112/05/31
- 資格條件:
- 具有護士或護理師證書。
- 並具以下資格條件之一:
- 科以上學校畢業。
-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 工作項目:
- 辦理健康中心業務。(60%)
- 出納、健保、勞保等相關業務。(20%)
- 辦理學生團體投保相關業務。(10%)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10%)
- 工作地址:桃園市復興區高義國民小學(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3鄰28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 最高學歷證明(畢業證書)
- 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 專門職業證書(正反面)
- 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 聯絡電話:03-3912251#51 人事主任:江志華
- 收件人:本校人事室
- 地址:桃園市復興區高義里3鄰28號(請於信封上加註應徵機關、職稱)
- 備註:
- 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護理師職務代理人)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本校人事室,以郵戳為憑
- 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 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擇優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 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
- 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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