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立中山女子高級中學112年約聘護理師甄選簡章
- 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
- 甄選職稱、名額及工作地點:
- 職稱:約聘護理師(侍親留職停薪代理)。
- 名額:正取1名,備取0-2名(候補期間為錄取公告翌日起算3個月內)。
- 工作地點:臺北市中山區長安東路2段141號(本校健康中心)。
- 工作內容:
- 承辦本校衛生保健、健康促進、事故傷害處理、傳染病防治、健康管理及宣導、健康中心相關業務。
-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簡章公告時間及方式:
- 時間:自112年5月12日(星期五)起至112年5月24日(星期三)。
- 方式:網站公告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
- 「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https://job.gov.taipei)
- 本校網站(http://csghs.tp.edu.tw)
- 聘用期間:自112年6月2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聘用日期以實際到職日為準)。聘用期間如聘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學校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薪資待遇:280薪點(薪點折合率為每點新台幣129.7元),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應自行負擔勞保、健保、職災及勞工退休金等自付費用)。
- 報名資格:凡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學校辦理契約進用人員通報查詢作業注意事項第3點不得僱用情事等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
- 國內外大學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並具有護理師證書者。(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 具1年以上臨床工作經驗或學校護理師經驗者尤佳。
- 具基本文書及資訊處理能力。
- 報名方式:電子郵件報名
請自即日起至112年5月24日(星期三)下午5時前檢齊報名應繳表(證)件掃描並e-mail至人事室信箱([email protected]),並請自行以電話確認人事室是否已收受資料;表(證)件不齊或逾期者,恕不受理。 聯絡電話:02-25073148#601,人事室蔡小姐。
- 報名應繳表(證)件:
- 甄選報名表1份(貼妥3個月內2吋脫帽半身照片1張)。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護理師證書影本。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及執業登記證影本(無則免附)。
- 個人自傳(以 A4 格式自行繕打)。
- 切結書(附件 1)、資料查詢同意書(附件 2)。
- 甄選方式及時間:
- 書面審查:初審為書面資料審查,報名資格符合者,由本校擇優電話通知參加面試【於112年5月25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電話通知,請保持手機電話暢通,如無法聯繫請自行負責】。擇優標準項目含相關工作經驗、相關證照、進修研習內容等。
- 面試:由本校組成甄選小組進行口試(佔60%)及實作(佔40%),依專業知識、儀表談吐、服務熱忱、工作理念及護理處理等項目評定分數。口試及實作時間每人至多各10分鐘,並按總成績高低順序擇優錄取。惟成績未達80分者,本校將予以從缺(不錄取)。
- 面試時間:112年5月29日(星期一)下午2時起。請於下午1時50分前攜帶身分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逾10分鐘未報到者視同棄權,不得參加應試。面試順序於當日報到後抽籤決定。
- 甄選結果:
- 錄取榜單於112年5月30日(星期二)下午7時前公告於本校網站,並以電話通知正取人員。
- 正取人員應於112年6月1日(星期四)中午12時前攜帶全部報名之資格審查繳交證件正本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手續,逾期者視同放棄,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本次甄選錄取人員報到後1個月內應繳交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健康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檢查),且應包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附表之健康檢查項目。
- 相關附件: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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