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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職等:師(三)級
  • 工作內容:
    1. 師生緊急傷病處理。
    2. 慢性病及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矯治追蹤及健康紀錄統計報告。
    3. 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及急救設備維護。
    4. 協助擬訂學校健康促進計畫。
    5. 校園傳染病防治、疫苗接種等相關事宜。
    6.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理。
    7. 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8. 衛生保健設備財產、醫材物品管理暨相關行政事宜。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報名資格: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4. 大專(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為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院校,並檢附(1)學歷證件之中文譯本、(2)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影本、(3)經駐外單位蓋章驗證之國外學歷歷年成績證明影本、(4)我國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始得報名(以上證件,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5.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6.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合計3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止:
      1. 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 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7. 具備電腦辦公室系統基本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8. 具加護病房、急診經驗者尤佳。
  • 工作地點: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
  • 報名日期及方式:
    • 現職公務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於113年8月20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維護個人簡歷、履歷後,點選【應徵職缺】選擇本職缺,並請將應繳附證件上傳(履歷表除外),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 非現職公務人員:檢附前開(一)1-12項資料依序合併掃描成1個PDF格式檔案,於113年8月20日(星期二)前電子郵件傳送至[email protected]信箱。
  • 甄選方式:
    1. 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報名人數如在8人(含)以下,不辦理初試,直接舉行複試。
    2. 報名表件符合資格者始得參加初試,參加初試名單將於113年8月23日(星期五)16:00前在本校網站公告,請自行查看初試之考場及編號,不另通知;報考人對於初試名單有疑義者,請於113年8月26日(星期一)12:00前,致電本校人事室(02-2391667分機122)洽詢,逾時不予受理。
  • 初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日期 113年8月27日(星期二)
    項目 筆試(依座號入座)
    筆試範圍 成績比例 說明
    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政策和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健康促進及各科護理學為主。 100%(不列入複試成績計算) 1.滿分為100分,依初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前8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分數同分時,則增額錄取進入複試。
    2.初試成績僅做為進入複試門檻,不計入複試成績計算。
  • 複試考試時間及內容:
    日期 113年8月31日(星期六)
    考試科目及內容 項目及配分 甄試時間
    電腦文書測驗
    以Word、Excel為主,電腦實作環境為2016版本單機測驗、未提供網路
    10% 30分鐘
    護理實作 40% 12分鐘
    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校園危機處理能力等 口試(50%) 15分鐘
  • 錄取榜示:錄取名單於113年9月3日(星期二)中午12時前公告
  • 相關附件:臺北市立中正國民中學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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