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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明湖國民中學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徵才機關:臺北市立明湖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1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12/06/08~112/06/16
  •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3.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4. 大學(含)以上護理系所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5.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6. 具有下列臨床護理相關工作年資合計合計5年(含)以上,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止:
      (1)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人員
      (2)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
      (3)經銓敘部審定有案之臨床護理人員
    7. 具備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者尤佳。
    8. 具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學生健康檢查及矯治追蹤與資料管理、事故傷病護理、衛生保健設備財產、醫材與藥品使用管理、辦理師生慢性病暨個案管理與特殊學生照護。
    2. 辦理傳染病防治與預防接種和通報、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與急救設備 維護(如AED)、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置、衛生保健教育宣導及諮詢等相關業務。
    3. 辦理一般校務行政工作、協助衛生組推動各項衛生工作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4. 學生團體保險、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60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人事室電話:02-26320616#700或701或702
  • 考試時間:
    • 初試:6/20(星期二)
      【筆試】以學校護理專業知識、學校衛生教育與政策和相關法規暨校園安全危機事件處理知能為主。
    • 複試:6/21(星期三)
      【實務演練】護理實務演練。
      【口試】護理專業知識、緊急傷病處理、校園危機處置、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 相關附件:明湖國中護理師甄選簡章11206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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