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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2/06/21)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護理師徵才資訊

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112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甄選名額:護理師(師三級)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期間為3個月,自公告錄取名單之翌日起算(112年8月16日預估缺)。
  • 報名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在臺灣地區設籍10年以上),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系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醫事相關類科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護理師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公私立醫院(需為區域醫院以上)臨床護理年資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需合計5年(含)以上,上述工作經驗均須檢附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本甄選報名截止日)。
    4.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 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各款情事之一者。
    5. 無涉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
    6.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4條及第12條規定,現職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公開甄選陞任職缺。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現職士(生)級醫事人員任用未滿 1 年,不得參加他機關師(三)級醫事人員(屬陞任)公開甄選。(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銓敘部 104年10月26日部銓三字第1044032195號書函)。
    7. 熟悉電腦辦公室系統(Word、Excel、PowerPoint)、網頁、報表分析、Email、Facebook等基本資訊操作能力。
    8. 有外科、骨科、內兒科、加護病房、急診室經驗、通過全民英檢或相當於初級等級檢定者尤佳。
  • 工作內容:
    1. 辦理本校健康中心衛生保健護理等工作。
    2. 衛生保健設備財產、醫材物品管理。
    3. 辦理師生個案管理、師生緊急傷病處理、慢性病及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矯治追蹤健康紀錄統計報告。
    4. 校園傳染病防治、疫苗接種、通報與衛教。
    5. 辦理師生護理指導及健康促進活動。
    6. 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及通報與急救設備維護(如AED) 。
    7.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理。
    8. 學生團體保險。
    9. 辦理學校一般校務行政工作。
    10.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公告日期及方式:自112年6月21日(星期三)至112年7月3日(星期一)止刊登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臺北市政府機關學校求職徵才網及本校網站(簡章請自行於本校網站下載,幸安國小網址:http://www.haps.tp.edu.tw下載。)。
  • 報名日期及方式:
    • 報名日期:民國112年7月4日(星期二) 9:00-11:30、13:00-16:00受理報名(逾時不受理)。
    • 報名方式:
      1. 親自報名:攜帶有關證件親自辦理。
      2. 委託報名:攜帶有關證件委託辦理(請受委託人攜帶本人及委託人雙方之國民身分證正本驗明身分,影本不予受理)。
  • 報名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1樓人事室(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2號,電話:02-27074191分機3500)。
  • 甄試方式:
    • 初試(筆試)佔100%:112/7/12(星期三)
      1. 護理人員專業知能。
      2. 學校衛生行政(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規
      3. 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
      4. 請自備黑色或藍色原子筆、修正帶(液)及全透明墊板應試。
    • 複試:112/7/14(星期五)
      1. 護理實作(40%)
      2. 口試(60%):護理專業知識、危機處置能力、衝突與問題解決能力、工作經歷、溝通表達能力等。
  • 甄選地點:臺北市大安區幸安國民小學(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仁愛路三段22號)。
  • 錄取榜示:複試錄取名單於民國112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8時前公布於本校公告於本校網站,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幸安國小網址:http://www.haps.tp.edu.tw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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