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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立實踐國民中學113年度護理師甄選簡章

  • 職稱:護理師
  • 官職等:師(三)級
  •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限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參加甄試人員成績如未達本校錄取標準,本校得予以從缺)。
  • 報名資格: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並具備下列資格者始得報考:
    1. 國內外大學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持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經公務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3. 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事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取得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者。
    4. 經銓敘部審定有案或具健保特約醫院(不含診所)臨床護理經驗或公私立學校衛生護理人員,實務工作年資合計5年(含)以上,並檢附服務證明(現職人員年資採計至112年12月31日止)。
    5. 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6. 倘有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人事任免授權作業注意事項第2點第1項第5款之情形,尚須符合臺北市政府暨臺北市政府教育局任用規定(詳本簡章附則)。
    7.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
    8. 未有涉及性侵害、性騷擾或妨害性自主等事件或尚在調查階段或已經檢、警查證遭提起公訴情事者(本校事前向各主管機關進行相關查驗)。
    9. 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公職護士於留職停薪期間不得參加他機關護理師(屬陞任)公開甄選。
    10. 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通過全民英檢相當於初級等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熟悉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能力。
  • 工作項目
    1. 擬訂學校健康促進計畫。
    2. 衛生保健設備財產、物品管理。
    3. 辦理師生個案管理、師生緊急傷病處理、慢性病及特殊學生照護、學生健檢、矯治追蹤及健康紀錄統計報告。
    4. 校園傳染病防治、疫苗接種、通報與衛教。
    5. 辦理師生護理指導及健康促進活動。
    6. 校園安全危急事件處理,及急救設備維護(如AED)。
    7. 校園食品中毒事件處理。
    8. 協助學校衛生及保健相關業務。
    9.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點:116003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7段67號。
  • 報名日期及方式:
    1. 現職人員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恕不受理通訊郵寄資料),請於112年12月5日(星期二)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及個人資料校對網站,編輯及確認【我的簡歴】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本校調閱。另請「Mydata」網頁,【求職】點選【簡要自述維護】輸入簡要自述並儲存。
    2. 非現職人員資料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信箱[email protected]辦理,信件主旨:○○○(姓名)報名護理師甄選,寄件完成後請上班時間來電22362852-118與黃小姐聯繫確認資料是否送達,以免影響甄選權益。
  • 甄選日期及方式:分初試及複試兩階段進行,並按初試成績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如初試報名人數未超過10人,則直接進入複試階段(不辦初試),並於112年12月12日(二)14:00後在本校網站公告是否舉行初試[請於前述時段自行上本校網站查看初試之考場及編號]。
  • 初試:
    1. 甄試日期:112年12月15日(五)14:00~14:45。
    2. 甄試地點:臺北市文山區辛亥路7段67號第二會議室。
    3. 甄試方式:採筆試方式實施,測驗時間45分鐘。筆試範圍如下表:
      階段 項目及配分 考試科目及內容 備註
      初試 筆試
      (100%)
      1.學校衛生及學生健康照護等相關知能。
      2.學校衛生行政(衛生教育政策)及相關法令。
      3.校園安全危機處理知能。
      1.滿分為100分,依初試總成績高低依序錄取前10名參加複試;如初試錄取最低分數同分時,則增額錄取進入複試。
      2.初試成績僅做為進入複試門檻,不計入複試成績計算。
      3.自備2B鉛筆、橡皮擦應試。
    4. 結果公告:112年12月18日(一)11:00後在本校網站公告通過初試取得複試資格名單,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個別通知。
  • 複試:
    1. 甄試日期:112年12月20日(三)13:00-13:15攜帶國民身分證(或貼有照片且為一年內核發之駕照、健保卡或護照)至本校指定地點完成報到,逾13:15者取消複試資格,以棄權論。
    2. 13:00 開放入校。
    3. 甄試方式:採實作及口試。
      複試 實作
      (50%)
      現場護理實務演練(每人10分鐘,含抽題、應變準備,與實作)
      口試
      (50%)
      1.護理人員專業知能、工作理念、溝通表達能力、團隊合作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危機處理能力等(每人10分鐘面談)。
      2.具有急診室或加護病房臨床經驗及 EMT 或 ACLS 證照尤佳。
      備註:
      1. 依複試總成績高低決定錄取順序,複試成績相同時,依序以「口試」、「實作」分數為錄取順序。
      2. 複試總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必要時得從缺。
    4. 結果公告:112年12月21日(四)14:00後在本校網站公告通過初試取得複試資格名單,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個別通知。
  • 錄取名單:112年12月21日(星期四)14點後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1.sjjh.tp.edu.tw/nss/p/index),正取人員應於112年12月25日(星期一)上午12時前到本校人事室報到,並俟商調暨報派手續完成後,始生進用效力。正取人員因故無法完成報到、商調及報派程序或棄權時,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相關附件:113年實踐國中護理師甄選簡章.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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