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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1/02) 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徵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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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徵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六等3階312薪點(折合金額:新台幣40,466元/月)
  • 職系:無
  • 名額:正取1名、備取1至2名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01/02~113/01/08
  • 資格條件:
    1. 具護理師證書。
    2.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3. 熟諳電腦文書操作。
    4.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7、28條規定之情形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護理人員法第6條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5.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及行為,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6. 歡迎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報名。
  • 工作項目:
    1. 辦理本校健康中心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土城區永寧路18號新北市立土城國民中學。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受理期限及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2年12月24日下午17時前以寄達或送達本校人事室,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 繳交證件:
      1. 聘用人員甄選報名表。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護理師證書影本。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6.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7. 身心障礙者,請附身心障礙證明影本;具原住民族身分者,請附戶籍謄本(無則免附)。
      8. 具結書。
        以上文件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全部報名資料恕不退件,不符資格者請勿寄送。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 甄試程序:
      1. 本職缺為113年1月1日出缺。約僱期限自約僱期間核定日起至新北市113年度學校護理人員聯合甄選人員分發報到日前1日止,僱用期滿或代理原因消滅時,應即無條件解聘,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2. 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依面試結果擇優錄取,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必要時得增列候補人員1或2名,候補期限自甄選確定翌日起5個月內列冊候用,俟正取人員不予報到時,依序遞補,並以遞補該職缺為限。
      3. 應徵人員均不適任時,得予從缺。
      4.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總機02-22675135分機106;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學務處林主任:分機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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