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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1/19)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聘用護理師1名(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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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徵聘用護理師1名

  • 徵才機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官職等:聘用6等
  • 職系:無
  • 名額:1名〔另視成績擇優候補(職缺數2倍以內),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3/01/18~113/01/23
  • 資格條件: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領有護理師證書,且具備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者。
  • 工作項目:襄助身心健康補給站(社區心衛中心)相關業務、心理健康組業務、心理衛生、精神衛生、自 殺防治衛教宣導規劃及資源網絡連結、協助心理輔導員及諮商心理師業務推動及其他臨時交 辦事項。必要時須配合假日出勤或夜間加班。
    《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 工作地址: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
  •  聯絡資訊:
    1. 月薪資︰聘用6等5階344薪點(約新臺幣46,440元)起薪。
    2. 聘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續聘與否視年終考核結果辦理。
    3. 檢具文件:
      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至銓敘部網站下載檔案:首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並請於填表人欄位簽名,履歷表電話聯絡資訊請更新正確,並請撰寫簡要自述)。2、簡歷表(請至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首頁/便民
      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擬進用聘僱人員臨時人員簡歷表,請貼相片,經歷欄請分項填列工作經歷)。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4、畢業證書影本。5、護理師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影本。6、符合資格條件之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心理健康科聘用護理師)請於報名截止日113年1月23日17時前送達或以掛號寄達本局心理健康科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5號,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余小姐收,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
    4. 考試方式:面試100%。
    5. 初審通知: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並挑選合適者,預計於113年1月26日在本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徵才訊息欄公告面試名單、時間及地點,請自行留意網站訊息,不另行電話通知。
    6. 錄取通知:錄取人員通知報到,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7. 如正取人員不克報到,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本缺或本局其他薪點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
    8. 聯絡人:心理健康科余小姐 電話:(03)3340935轉3006。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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