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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商業大學徵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國立臺北商業大學
  • 人員區分:其他人員
  • 職系:無
  • 正取:1
  • 備取:2
  • 工作地點: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113/07/15~113/07/31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含)以上區域醫院等級(含)以上臨床護理或公私立學校工作經驗。
    2. 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
    3. 主動積極、認真負責,可獨立作業。
    4.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熟悉資訊與網頁管理尤佳。
    5. 有加護病房、急診經驗及EMT或ACLS證照尤佳。
    6. 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害性自主等事件,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工作項目:
    1. 負責傷病救護及教職員工生醫療諮詢工作。
    2. 新生健康檢查、體檢後缺點矯治及追蹤輔導。
    3. 特殊疾病、追蹤輔導及傳染病防治。
    4. 設備財產、醫材物品管理。
    5. 工作月報表製作。
    6.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桃園市平鎮區福龍路一段100號
  •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於113年7月31日(星期三)前,將下列資料逕寄(10051)臺北市中正區濟南路一段321號環境安全衛生中心環境暨健康保健組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環境暨健康保健組」約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1. 履歷表(貼相片,填表人欄位簽名,雙面列印)。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經歷證明影本(如服務證明)。
      4.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告知暨同意書(面試時繳交正本) (請留可供聯絡電話、手機,如資料不全致無法連絡請自行負責)。
    2. 聯絡電話:環境暨健康保健組(王小姐;(02)2322-6098)。
    3. 甄選方式:
      1. 經初審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複審(面試及測驗),不符資格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2. 複試包括面試(占70%)及測驗(占30%)。
      3. 視甄選成績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
      4. 新進人員應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成績及格正式僱用。
      5. 薪資依本校「校務基金契僱人員報酬標準薪級表」辦理,本職缺以學士學歷敍薪,月薪新臺幣(下同)34, 560元。(新進契僱人員可依曾任職務與擬任工作性質相關等校內規定,並檢具服務成績優良等證明辦理提敘,最高得提敘三級(月薪約37, 800元),另可依校內規定辦理專業證照加給申請,經本校會議審議通過後金額約3,000元。)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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