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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11/07) 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徵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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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徵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新北市立溪崑國民中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無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3/11/07~113/11/12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
    2. 具有護理師證書。
    3. 代理期間需依護理人員法第8條規定辦妥執業登記。
    4.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各款之一者)之情事。
  • 工作項目:健康中心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報名方式: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聘用護理師」及聯絡電話,並於113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4時前寄至本校或送達本校人事室(220102新北市板橋區大觀路三段50巷30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
      檢附證件:
    2. 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網頁/服務園地/常用表格下載/任用下載)填寫。
      1.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影印於A4同一頁)。
      2.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 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
      4. 兵役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付)。
      5.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3. 請依A4紙張規格依上列順序裝訂俾利審查,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4. 資格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並視甄選成績酌增候補人員若干名,候補期間自錄取公告之翌日起5個月。
    5. 本職缺係預估缺代理本校護理師自113年11月25日至114年2月4日止請假期間所遺業務,倘其請假人員於受聘期間提前復職,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6. 支給報酬:6等3階312薪點,月支新臺幣 42,120元(含勞健保自付額)。
    7. 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本校人事室:02-26869727分機150;工作方面疑問洽本校健康中心:02-26869727分機308。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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