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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08/15) 新北市立昌福國民小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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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立昌福國民小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 職稱: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1月)
  • 聘用期間:自 113 年 8 月 14 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4 日(或原請假人分娩假結束日止)。
  • 資格條件:
    1. 具護理師證書。
    2.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2.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辦理本校健康中心緊急救護業務及一般行政工作
    1. 辦理全校師生健康促進推動(衞生保健、緊急救護)業務。
    2.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標準:聘用6等3階312薪點支薪(新臺幣42,120元)
  • 公告期間:113/8/13 ~113/8 /19
  • 報名方式及日期:請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並於113年8月 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寄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新北市鶯歌區永明街22號。
  • 繳交證件: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1.2),請自行於本校網頁一般下載。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 護理師證書影本。
    5. 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 甄試程序:
    1. 非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2. 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為限。
    3. 案內擬聘用之聘用人員,應於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
    4. 本職缺相關資格條件、約僱期限、月支報酬等以僱用計畫核定內容為準,如有調整依政府規定。
    5. 聯絡電話:02-86773322轉201學務主任
  • 詳如簡章:昌福國小公開徵才公告表20240813.odt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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