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好課推薦
新北市立昌福國民小學聘用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公告
- 職稱:聘用護理師(職務代理人)
- 名額:正取:1人;備取:1人(候用期限:1月)
- 聘用期間:自 113 年 8 月 14 日(或實際報到日)起至 113 年 12 月 24 日(或原請假人分娩假結束日止)。
- 資格條件:
- 具護理師證書。
-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 國內外大專以上畢業者。
- 具有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項目:辦理本校健康中心緊急救護業務及一般行政工作
- 辦理全校師生健康促進推動(衞生保健、緊急救護)業務。
- 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 薪資標準:聘用6等3階312薪點支薪(新臺幣42,120元)
- 公告期間:113/8/13 ~113/8 /19
- 報名方式及日期:請檢附下列資料以掛號郵寄,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並於113年8月 21日(星期三)中午12時前寄達本校(非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地址:新北市鶯歌區永明街22號。
- 繳交證件:
-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及切結書(附件1.2),請自行於本校網頁一般下載。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 護理師證書影本。
- 其他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以上證件影本資料請採用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 甄試程序:
- 非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電話通知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 甄選結果公告於本校網站,備取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為限。
- 案內擬聘用之聘用人員,應於聘用期限屆滿或聘用原因消失後,無條件解聘。
- 本職缺相關資格條件、約僱期限、月支報酬等以僱用計畫核定內容為準,如有調整依政府規定。
- 聯絡電話:02-86773322轉201學務主任
- 詳如簡章:昌福國小公開徵才公告表20240813.odt
考情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