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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06) 新北巿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14年度學務處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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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巿立淡水高級商工職業學校114年度學務處護理師(職務代理人)甄選簡章公告

  • 甄選職缺:護理師 (職務代理人)1名,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用期間5個月。
  • 上網時間:自114年2月6日(星期四)至114年2月9日(星期日)止。
  • 公告網站:本校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網站。
  • 資格條件:
    1.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身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第1款至第9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情事之一及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2. 具護理師證書。
    3. 具有以下資格條件之一者:
      1. 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2.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 工作內容:
    1. 學校健康中心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時間:
    1. 每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
    2. 本次代理聘用期間自報到起薪日至114年6月10日止或原請假人員銷假上班前1日止,應即予解聘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計酬方式:依據「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辦理,如下表。聘用人員報酬薪點 每薪點135元 × 312點 = 42,120 元 (勞保、健保、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6% 由個人薪資扣除)
  • 報名方式:
    1. 報名方式、時間:報名表件請114年2月9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受理。請來電確認是否收到02-26203930 分機218潘小姐
    2. 應檢附文件:
      1. 聘用職務代理人員甄選個人資料表
      2. 身分證影印本、學經歷證件影本
      3. 護理師證書影本
    3. 書面初審合格,將電話通知擇日進行面談,不合恕不退件,面談當日請攜帶證件正本查驗,驗畢歸還。
  • 學務處護理師W100301職代公告.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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