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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3/10/01) 113年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等11校護理人員聯合甄選簡章(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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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等11校護理人員聯合甄選簡章

  • 類別:護理師
  • 級別:師(三)級
  • 甄選員額暨工作地點:

    學校













    學校所在地址
    (工作地點)
    及聯絡電話
    1 高雄市立
    七賢國民中學
    1 11 44 11 22 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07-5559329#51
    2 高雄市立
    那瑪夏國民中學
    (原住民地區學校)
    1 高雄市那瑪夏區瑪雅里平和巷171號
    07-6701813#51
    3 高雄市楠梓區
    右昌國民小學
    1 高雄巿楠梓區加昌路910號
    07-3612368#751
    4 高雄市左營區
    文府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左營區文府路399號
    07-3482070#151
    5 高雄市永安區
    新港國民小學
    1 高雄市永安區新興路25號
    07-6912040
    6 高雄市岡山區
    竹圍國民小學
    1 高雄市岡山區大仁北路一號
    07-6233032#2460
    7 高雄市三民區
    東光國民小學
    1 高雄市三民區黃興路206號
    07-3839350#51
    8 高雄市旗山區
    鼓山國民小學
    1 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111號
    07-6612051#70
    9 高雄市旗山區
    圓潭國民小學
    1 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3段179號
    07-6691476#43
    10 高雄市三民區
    獅湖國民小學
    1 高雄市三民區鼎金後路495號
    07-3424782#6051
    11 高雄市立
    楠梓特殊學校
    (瑞平分校)
    1
    (預估缺)
    高雄市楠梓區德民路211號
    07-3642007#510
  • 簡章公告徵才期間:自113年9月30日(星期一)起至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止。
  • 工作內容:
    1. 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2.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3.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4. 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5.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6. 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7. 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教工作。
    8. 指導師生各項緊急救護技巧。
    9. 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10. 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11. 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12. 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13. 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14.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共同條件:
      1.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2.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之任用資格。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規定。
      4.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5. 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9條第1項之情形
      6. 全時專任之定義節錄自銓敘部110年10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05396693號函,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 個別條件:
      1.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2. 應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1. 曾任或現任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2. 衛生所或公立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3. 公私立學校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3. 護理工作認定:
        1. 職稱為護理師、護士或護理官,均屬從事護理工作。
        2. 其他職稱或稱謂(含護理教師或其他護理臨床教學工作者),提出之相關證明書上須註明『從事護理臨床工作』字樣。
      4. 因涉及基本報名資格條件認定,報名時倘未攜帶護理師證書「正本」及年資相關服務證明書「正本」者,不予受理報名。
  • 報名方式(現場資格審查及繳費):
    1. 時間:113年11月4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3時,補件時間至當天下午5時前,逾時不予受理。
    2. 地點:高雄市左營區文府國民小學。聯絡電話:(07)3482070#151,聯絡人:林小姐或王小姐。
    3. 方式:親自或委託報名,通訊報名不受理。
    4. 應繳資料(各項表件請自行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缺額學校網站下載)請檢具全部證件之正本及影本,正本驗後發還,影本抽存(請均以A4紙張影印,並依下列順序裝訂成冊),如逾時或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
  • 甄選方式:初試及複試二項
    • 初試(筆試):
      1. 綜合護理(佔20%):50題。含內科、外科、產科、兒科、精神科與公共衛生護理學。
      2. 學校衛生護理學(佔20%):50題。
    • 複試:
      1. 資訊能力實作(佔10%):Excel、Word等;作業系統:Windows10;環境設定:Office2019;輸入以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合法授權之輸入法軟體(請於複試報到時提供證明,以供查驗),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試資格。
      2. 口試(佔20%):含工作理念、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3. 術科(佔30%):CPR及情境判斷操作,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 甄試日期、時間及地點:
    • 初試(筆試):
      1. 時間:113年11月17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上午8時20分預備鈴)。
      2. 地點: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 複試(資訊能力實作、術科、口試):
      1. 時間:113年11月24日(星期日)上午7時30分(請於當日上午7時30分至7時40分至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報到,逾時者,以棄權論)。
      2. 地點: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高雄市鼓山區美術東三路110號)。
  • 錄取公告:正、備取名單(選填志願名單)於113年11月26日(星期二)下午6時,於高雄市立七賢國民中學及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網站公布,請自行上網查閱,不另行通知。
  • 附件: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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