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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2/18) 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徵約聘護理師(請假職務代理人)(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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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徵約聘護理師(請假職務代理人)

  • 徵才機關:臺北市文山區萬興國民小學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6等
  • 職系:無
  • 正取:1
  • 候補:2
  •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114/02/18~114/02/25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專科學校以上護理相關科系畢業,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持有國外學歷者,應附法院公證之中譯本及繳驗駐外單位查證學歷屬實之證件,始得報名,不得以切結書方式要求報名後再補證)。
    2. 具護理師專門職業證書。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情事,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4. 具有臨床工作經驗、學校約聘僱護士或護理師之工作經驗、具備基本電腦使用能力尤佳。
    5. 本職務將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辦理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查詢(無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
  • 工作項目:
    1. 辦理健康管理事宜。
    2. 傳染病防治、事故傷害緊急救護、照護、聯繫、監測及通報事宜。
    3. 學校健康促進工作與健康推展教學活動。
    4. 學生保險與營養衛生教育事項。
    5. 其他有關學校衛生事項。
  • 工作地址:臺北市文山區秀明路二段114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上傳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護理師證書、工作經歷證明文件、退伍令或免服兵役證明(無則免附)、其他(無則免附)】(請依序排列合併成單一PDF檔後完整上傳)。
    2. 報名人員上傳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不實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3. 以紙本投件或不符公告所列資格條件者,視為資格不符。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無法參加面試者視同放棄,應試人員面試成績未達70分以上者不予錄取。本職缺列正取1名,視徵才情形得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自本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及函復,另約試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 注意事項:
    1. 本職缺聘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8月12日(請假期間)止,錄取人員到職後需依定辦理執業登記。惟如聘用原因消失時,或不適任該項工作應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助。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薪酬(相當月支新臺幣37,800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提繳退休金等費用)。
    2. 正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以棄權論,備取人員於候補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3個月),得遞補本職缺。
    3. 錄取人員應於報到後1週內,繳交公立醫院或教學醫院體檢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片),逾期未繳交或體檢不合者,撤銷錄取資格,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當事人不得異議。
    4.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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