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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03/11) 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詳細請點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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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徵約聘人員(護理師職務代理)

  • 徵才機關: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
  •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 職務列等:約聘6等280薪點
  • 職系:無
  • 正取:1
  • 工作地點: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114/03/11~114/03/17
  • 資格條件:
    1. 國內外大學以上畢業,或專科護理相關科系畢業且具1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2. 領有護理師證書。
  • 工作項目:
    1. 公共衛生業務。
    2. 醫療保健門診工作。
    3.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231003新北市石碇區衛生所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意者請檢具以下資料:1.甄選報名表1份【請採雙面列印、親自簽名或蓋章】。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護理師證書正反面影本。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相關工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專長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各1份。採親送或通訊報名,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3月17日(星期一)止。郵寄及收件地址:新北市石碇區碇坪路一段82號鍾護理師兼護理長收。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恕不受理,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護理師職務代理人。聯絡電話:02-26631325鍾護理師兼護理長。應徵者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2. 本職缺為護理師職務出缺期間之代理,按月支給約聘6等312薪點,新臺幣42,120元整,並視績效另加發獎勵金。代理期間自到職日起至代理原因消失前1日止。代理原因消失時,應無條件解聘。
    3. 本甄選案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增列候補1人,後補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缺額及工作性質相近之缺額;後補期限為5個月,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則自動喪失後補資格。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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