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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師徵才資訊

基隆市立醫院徵護理師

  • 徵才機關:基隆市立醫院
  • 人員區分:一般人員
  • 官職等:師(三)級
  • 職系:無
  • 名額:2
  • 工作地點: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112/03/17~112/03/31
  • 資格條件:
    1. 經教育部認定核可之公私立大學(含)以上護理科系畢業,並領有護理師證書。
    2. 曾服務於復健科、內外科、急重症、長照機構等單位,於地區醫院工作服務年資達6年以上或區域級醫院以上達4年以上,具有ACLS證照或長期照護專業訓練Level Ⅰ~Ⅲ…等專業訓練證書尤佳(須在有效期限內)。
    3. 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 工作項目:
    1. 護理臨床照護及相關業務,須輪值三班。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
  • 聯絡E-Mail:[email protected]
  • 聯絡方式:
    1.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另請將下列資料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1)公務人員履歷表(2)最高學歷證書(3)護理師證書(4)服務經歷證明文件(5)現職派令、銓審函及近3年考績通知書(無則免附)(6)其他專業證照或訓練證書(7)身分證(正、反面)。
    2. 如非現職公務人員者,請於112年03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上述證件影本以掛號逕寄本院人事室(基隆市信義區東信路282號,信封請註明「應徵護理師」),逾期恕不受理。
    3. 初審合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未經錄用者,履歷及相關證明文件恕不退件(如須退回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增列候補人員4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 聯絡電話:人事室阮小姐(02)2465-2141分機211、護理科廖主任(02)2465-2141分機261(業務方面洽詢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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