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理師徵才資訊
111年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等8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
- 護理師:
- 級別:師(三)級
- 甄選員額:正取6名、備取12名
- 工作地點:鳳西國中、阿蓮國小、後勁國小、中洲國小、六龜國小、民權國小
- 簡章公告:111年9月30日(五)至111年10月14日(五)止
- 報名時間:111年10月14日(五)
- 報名地點:高雄市立楠梓特殊學校2樓實習輔導處。
- 初試時間:111年10月23日(日)(筆試)
- 初試地點: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69號)
- 複試時間:111年10月30日(日)(資訊能力實作、術科、口試)
- 複試地點: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高雄市鳳山區光華路69號)
- 錄取公告:111年11月1日(二)
- 甄選簡章:111年高雄市立鳳西國民中學等8校護理人員及營養師聯合甄選簡章
- 工作內容:
- 訂定規劃全校衛生保健工作計畫及辦法。
- 辦理學生健康檢查相關事項(含學生應繳費用彙整)。
- 校園緊急傷病處理、登錄及通報,並協助校園災害處理。
- 衛生保健器材及藥品使用管理,學生健康基本資料建檔與管理。
- 辦理學生團體保險事宜。
- 衛生保健資料之整理與校園傳染病防治衛教宣導。
- 協助學校推動各項衛教工作。
- 指導師生各項緊急救護技巧。
- 協助體適能資料建置及健康促進學校業務之推展。
- 調查特殊疾病學生之資料並建檔。
- 健康中心環境布置、清潔維護、機械保養及設備充實。
- 處理流行性疾病相關事項。
- 協助學校體育或戶外活動之護理工作(含例假日)。
- 其他交辦事項。
- 資格條件:
- 個別條件
- 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高考之特種考試、專技人員高考或檢覈考試護理師類科考試及格,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證書者。
- 應具備下列護理工作累積年資3年(含)以上者(採計至報名前一日),且能提出相關服務證明書者(已離職者請提出離職證明書)。
- 曾任或現任公私立醫院(不含診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 衛生所或公立健康服務中心、消防局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 公私立學校之全時專任護理師或護士。
- 護理工作認定:
- 職稱為護理師、護士或護理官,均屬從事護理工作。
- 其他職稱或稱謂(含護理教師或其他護理臨床教學工作者),提出之相關證明書上須註明『從事護理臨床工作』字樣。
- 因涉及基本報名資格條件認定,報名時倘未攜帶護理師證書「正本」及年資相關服務證明書「正本」者,不予受理報名。
- 共同條件
-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 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及「醫事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 則」之任用資格。
-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並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 第1項之規定。
- 無「護理人員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護理人員」之情形者。
- 無「營養師法」第6條規定「不得充任營養師」之情事者。
- 未具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1條 第1項之情形。
- 全時專任之定義節錄自銓敘部110年10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05396693號函,全時專任係指以全部工時擔任專職而言,如僅部分工時或兼任者非屬之。
- 甄選方式:
- 初試(筆試):
- 綜合護理(佔20%):50題。含內科、外科、產科、兒科、精神科與公共衛生護理學。
- 學校衛生護理學(佔20%):50題。
- 複試:
- 資訊能力實作(佔10%):Excel、Word等;作業系統:Windows 11;環境設定:Office2021;輸入以微軟新倉頡、微軟新注音為主,可自備合法授權之輸入法軟體(請於複試報到時提供證明,以供查驗),除輸入法外禁止安裝其他軟體,一經發現取消應試資格。
- 口試(佔20%):含工作理念、專業知能及服務態度,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 術科(佔30%):CPR及情境判斷操作,時間以8分鐘為原則。
考情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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